簡要介紹不同國家對阻火器測試的不同標準
阻火器根據使用的目的,可以同時具有阻爆性能和耐燒性能,也可以只具有阻爆性能或耐燒性能。因此阻火器的阻爆性能和耐燒性能是對阻火器進行測試鑒定的主要項目。沒有進行過這種測試鑒定的管道阻火器是不能使用的。
阻火器除具備有一定的機械強度外,還要經過阻爆和耐燒的試驗,并應達到試驗標準的要求。阻爆試驗即在一定距離內將試驗裝置內的可燃氣體點燃,所產生的火焰或火花不能穿過管道阻火器而被阻止和熄滅,這種試驗稱為阻爆試驗。耐燒試驗是在沒有回燃的條件下,可燃氣體火焰通過阻火層并在阻火層上面持續燃燒。阻火層能夠承受一定時間的火焰燃燒而不被燒壞,這種試驗稱為耐燒試驗。
對阻火器進行測試鑒定的要求,世界各國不盡相同,現將幾個國家對阻火器測試要求的情況簡介如下:
(1)英國消防研究部門要求阻火器應具備阻爆和耐燒兩種性能。測試阻火器的介質不能使用氫氣和乙炔氣體,規定使用丙烷。阻火器耐燒時間要求2小時。
(2)西德國家標準規定,對于容量大于1000升的儲罐上用的阻火器必須具備阻爆和耐燒兩種性能。試驗介質不能用氫氣和乙炔氣體,要求阻火器耐燒時間為2小時。
(3)蘇聯對阻火器要求具備阻爆和耐燒兩種性能。試驗用的介質即為阻火器使用時的介質。阻火器耐燒時間要求為2小時。
(4)日本對管道阻火器要求進行阻爆和耐燒性能的試驗,試驗介質可用已烷氣體。
(5)美國于1936年制定石油及汽油儲罐阻火器測試國家標準,后又經過幾次修訂。標準要求石油儲罐上的阻火器應具備阻爆和耐燒兩種性能。